
一九四四年春,冀鲁豫军区第四军分区部队在开荒。
抗日战争期间,冀鲁豫边区面临着极为严峻的经济封锁与破坏。日伪政权通过修筑封锁沟墙、控制交通要道,企图彻底切断边区与外界的联系,并组织别动队深入边区倾销敌货、推行伪币、套取物资,严重扰乱金融与市场秩序,导致边区物资匮乏,物价飞涨,民众生活困苦,边币信用受损等经济问题持续恶化。在这种背景下,冀鲁豫边区贯彻中央“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方针,保护农业与工商业,推行合理负担政策,实施贸易统筹与金融稳定。通过自力更生发展生产,有组织进行贸易及推行有效的货币政策,成功打破封锁,支持战争、保障民生,积累了丰富的“经济抗战”工作经验。
提倡土货 发展生产
面对经济发展上的困境,边区坚持“自力更生、自给自足”的方针,发起了以“提倡土货、广泛生产”为核心的群众性大生产运动。
首先,边区最大限度地动员一切人力,组织大生产运动。边区政府发出“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号召,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生产运动。1942年,根据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抗日土地政策的决定》和《关于如何执行抗日政策的决定的指示》,边区政府实行减租减息,减轻封建剥削,改善农民生活,以提高农民抗战与生产的积极性。如组成500余人的工作团,在中心区濮县、范县开展以减租减息、合理负担、反贪污、查黑地、改造村政权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运动,并组成330多个合作社,开展了熬硝、晒盐、纺花织布、掘井抗草、劳动互助等生产活动。
边区政府还号召广大军民积极投身生产实践当中。“把群众组织起来,把一切老百姓的力量,一切部队机关学校的力量,一切男女老少的全劳动力和半劳动力,只要是可能的,就要毫无例外地动员起来,组织起来,成为一支劳动大军”,形成了党政军干部、学校师生、农民、士兵等各种职业群众全民参与生产的壮观景象。这支庞大的劳动大军,成为边区克服物质困难最根本、最活跃的力量源泉。
其次,在生产内容上,边区鲜明地提出了“以土代洋”的战略方针。针对急需且大量依赖输入的日用必需品,边区全力推动本土化生产替代。最具代表性的是用土布替代洋布。边区广泛推广植棉,发放纺织贷款,组织妇女纺织合作社,使家庭纺车和织布机成为农村最常见的生产工具,并从冀南等地采购棉花,在本地纺织,然后帮助推销土布,支持纺织生产。此外,还经营草帽辫、牲口、羊皮、硝盐、红枣等土特产品出口,直接在敌区采购枪支弹药、医药、纸张、火柴等本区紧缺的物资。这些举措不仅减少了外部依赖,还通过引导内部需求、激活手工业,从而使边区经济完成了有效的内部循环。
再次,在全区展开“节俭运动”。面对敌伪进攻与严重灾荒造成的粮食危机,边区坚决贯彻中央“精兵简政”政策。通过三次精简,整顿机构、压缩机关、充实基层,统一党政军领导,严格控制脱产人员不超过总人口3%。精简人员下放基层、回乡生产或参与机关劳动,严格执行统收统支与预决算制度,规范粮款管理。同时,从机关到部队,从学校到农户,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倡衣物“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坚持废物利用,将节约下来的物资用于最急需的领域。如党政军人员严格实行节约制度,压低口粮定额,规定节约任务。据1943年4月、5月、6月三个月统计,全区共节约出小米1500万斤,用于支援救灾。
通过以上方式放手发动群众,减租减息,动员军民种植棉花、纺纱织布,大力推进进口替代以及厉行节约,严惩囤积与浪费,减少对外依赖等举措。边区不仅节约了外汇,更将经济斗争延伸至生产领域,增强了经济独立性与内生韧性,为坚持抗战奠定了物质基础。
打破封锁 活跃经济
面对严峻的贸易失衡与敌人封锁,边区深刻认识到,扭转经济被动局面、建立独立自主的经济体系,是维系生存、支撑持久抗战的迫切任务。为此,边区实施了一系列相互关联、层层递进的政策措施。
首先,为打破日伪经济封锁、保障战时供给,边区实行“对外统制、对内自由”的贸易政策。所有一切进出境的货物一律需要向贸易局进行登记,并发给运输许可证后,才能自由运输出境或入境。自1941年10月起逐步建立公营贸易体系,成立行署工商办事处及下属机构。1942年11月,工商办事处颁布《关于开展本区经营工作的决定》,明确公营商店的任务是“以国家资本广泛联合及领导私人资本,并提携合作经济”,形成联盟经济力量开展对敌斗争。至1943年6月,全区已建立15个公营商店和8个手工业工厂,总资本达1490余万元,初步构建起以公营商业为主导、联合私资与合作社的经济斗争网络。
为解决边区严重“入超”问题,边区成立军政联合采购委员会,进行有计划的贸易,加强组织规划,减少此前的无序经营。收集原先并没有的可以输出的物品,将其统一输出以此来增加边区的收入,做好输入和输出的平衡。同时,对于原先输入的货物,边区想办法完成自产代替。减少对于别处的依赖,以节约来减少输入的依靠,同时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损耗,对物资浪费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帮助边区物资得到留存。
物资的生产与调配离不开畅通的流通网络。在敌人严密封锁、交通线常遭破坏的条件下,边区创造性地依靠群众力量解决运输难题。如为加强冀南与太行之间沟通与联系,边区发动群众开展自主运输。这些运输队伍利用熟悉地形、行动灵活的优势,通过肩挑背扛、小车运输等方式,在崎岖小径和夜间秘密运输物资,形成了“打不垮、切不断”的流动补给线。这种动员模式,不仅有效缓解了因交通工具匮乏和道路封锁造成的运力紧张,更将经济斗争与群众工作紧密结合,使保障物资流通成为军民共同的战斗任务,增强了内部的凝聚力。
为进一步活跃内部经济、突破敌人对传统集市的控制,边区还积极创新市场组织形式和交易场所。一是鼓励发展“流动商贩”。这些商贩经常走村串乡,便于在游击区和边缘区进行物资调剂。二是在核心区和群众基础好的地方,有计划地设立“新集市”,提供相对安全稳定的交易环境,吸引四方客商。这些“新集市”逐步取代了那些容易被敌伪渗透操纵的“旧集市”。边区还利用敌占区、游击区与交界地带的特殊条件,开展一些隐蔽或半公开的贸易活动。这些种贸易形式既能够从敌占区换取急需的药品、盐、五金等物资,也能向外销售产品,增加收入,同时还成为搜集情报、了解敌情的窗口。通过市场创新,边区在经济上实现了“内活外联”,创造了一个更具自主性的商业环境。
巩固本币 统一金融市场
面对日益严峻的经济封锁与法币倾销,边区于1942年12月作出“扩大货币发行,开展货币斗争,建立统一抗钞市场”的重要决策。
扩大货币发行是边区实行的一项重要政策。边区政府通过冀南银行与鲁西银行扩大冀钞与鲁钞发行量,与法币等值使用,并逐渐排挤法币占领市场。据估算,到1942年底,冀钞发行1200万元、鲁钞发行到4015万元,并计划至1943年5月底前将鲁钞发行额扩大至1亿元。同时,边区政府明确提出发行工作需“既要慎重,又要大胆”,显著提高经济发行比例,突出“生产观点”。在这一方针指导下,1943年边区全面加强金融体系建设:增设信用管理机构,扩大印钞能力,并大幅增加鲁钞发行。至年底,财政透支占比从91.28%降至13.89%,而用于支持生产的各类贷款占比从8.72%大幅提升至85.11%。这些资金重点投向春耕、水利、灾民纺织等农业救助,军事工业、公营贸易等领域,为救灾复产、保障供给提供了直接支撑。
扩大货币发行量的同时,边区还开展了以“驱逐法币、禁用伪杂钞、确立鲁钞本位币地位”为核心的货币斗争。边区政府通令对杂钞采取限期缴纳或买货、逾期则不收的办法,允许用杂钞田赋或到公营合作社购买货物,对物品实行专卖,以此手段来吸收大量法币,以经济手段兑换法币,同样的手段应对伪钞。边区将兑换的法币与伪钞,将其投入市场,兑换回大量的物资。这样既打击了边区的法币与伪钞,又促使边区的物质财富的大大增加,为后期的军事斗争积累了大量的战略军事物资。
1941年起,边区逐步限制法币流通;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针对日伪转向大量倾销法币的新形势,于1942年9月颁布《统一市场货币暂行实施办法》,明令所有公私交易均以鲁西银行钞票为本位币,禁止法币、伪钞流通。1943年2月,边区修订办法并在全区深入推进,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宣传与督查。同时,边区设立相对应的机构,发动群众共同防范打击伪钞,有效遏制敌人伪造及破坏边币行为。经过持续货币斗争,边区成功建立起统一的抗钞市场,有效遏制了敌伪通过货币手段进行的财富掠夺,保护了边区经济资源,为坚持抗战奠定了坚实的金融基础。
(刘建哲,作者单位:邢台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