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经总要》中绘制的蒺藜火球与引火球。资料照片
火球同“火毬”,出现于宋朝,是装有火药的球状抛掷火器之总称。相较于传统冷兵器如飞石索,乃至后来诞生的抛石机所用石弹,虽二者皆可远距离投射,但除集群齐射外,难以形成面状杀伤效果。火球则不同,其投掷后通过燃烧爆炸,可形成更大的杀伤半径,这一优势是传统冷兵器所无法比拟的。
火球的球心一般以硝石、硫黄、木炭及其他可燃物混合而成,然后用多层纸或布糊成球形硬壳,壳外再涂上沥青、松脂、黄蜡等,不仅可以起到防潮作用,还能燃烧以引燃内部火药。作为初级火器,火球与火药箭相似,需依靠抛石机、弓、弩等冷兵器发射,将火球抛射至敌方,达到烧杀、阻碍、毒杀、熏灼等作战目的。这种创制既能增强冷兵器的杀伤与焚毁威力,又能扩大火器作战距离,因此可运用于水陆作战场景,体现出冷兵器与火器并用的时代特点。
火球种类繁多,不乏创意之作,下面就介绍几种代表性火球。
蒺藜火球是一种带有棘刺的球状抛掷火器,内部为“三枝六首铁刃”和纸裹火药,外施带倒刺的蒺藜,并贯以长麻绳。燃放时需用烧红的烙锥点燃,火焰起后用抛石机掷入敌营。燃烧破裂后铁蒺藜四散,可阻碍敌军行动。
霹雳火球因燃烧时声如霹雳得名。制法是以1根干竹为轴心,将30余片薄瓷片与4斤火药混合裹在竹竿上呈球形,两头各留1寸竹竿。这种火球主要用于守城作战,对付挖掘地道攻城之敌。作战时,守军侦听地道路线后,向下挖掘竖井打通地道,用火锥烙开壳面并掷入火球,燃烧时产生大量烟焰以熏灼敌人。
毒药烟球重约5斤,球心除火药外,还加入狼毒、巴豆、砒霜等10余种毒物。燃烧时不仅产生浓烟,还会释放有毒气体,可在攻城地道、船舱或顺风攻敌时使用,对敌军进行毒杀和熏呛,能使敌方士兵口鼻出血。毒药烟球的创制标志着中国古代以火药爆炸的杀伤力而起主要作用的火药兵器走上了战争的舞台。
火球问世后便广泛用于战争。北宋靖康元年正月,金军渡过黄河,围攻北宋的都城开封。尚书右丞李纲登城指挥宋军使用火球作战。之后,他又命令宋军利用夜暗时机,发射霹雳火球打击金军。炮发火起,声如霹雳,金军被炮火烧乱了阵脚,惊叫不绝。
当年闰十一月,金军又卷土重来,分东西两路军进攻开封,重点攻打城东。此次攻城,金军除使用火梯、云梯、鹅车洞子、撞杆、钩杆及各类抛石机外,还配备了仿照宋军所制的火球、火药箭等火器。宋军则以守城器械应对:用撞杆撞倒金军云梯,以火炬焚烧攻城洞子。当金军挖掘地道攻城时,宋军对准地道位置挖竖井,并向地道内抛掷干草、蜡脂、毒药、火球等物,引燃后产生大量烟焰,熏灼地道内金军,致其焦头烂额,伤亡惨重。
明朝各类火器爆炸式发展,火球成为明军制式常备火器,几乎每战必用,并在宋朝基础上进一步演化,功能种类完善,逐步形成毒性火球、燃烧和障碍性火球、烟幕和遮障性火球三大类。
毒性火球的代表制品有神火混元球、火弹与火妖。这类火球可通过管射、抛射或手掷投射至敌阵,爆炸后释放毒烟,致使敌军人员与马匹中毒,丧失作战能力,常用于城池攻防与水战。
燃烧和障碍性火球包括烧天猛火无拦炮、纸糊圆炮、群蜂炮、大蜂窝火砖及火桶等制品。以烧天猛火无拦炮为例,其球壳内藏20至30个纸筒,装有燃烧性或毒性火药,掷向城头后可爆裂散布,兼具烧灼与毒杀敌军之效,亦可用于焚毁营寨与粮草。
万火飞沙神炮、风尘炮、天坠炮等烟幕和遮障性火球,在战争中常配合枪炮使用,通过制造视觉障碍来遮蔽敌军视线、扰乱其攻势。
至清朝,火球虽未消亡,却在军事变革中走向边缘。清军中虽保留并少量改进部分传统火球,但其技术思想停滞,未能脱离宋明窠臼。随着火炮技术进步,清军火力重心转向红衣大炮、冲天炮等重型管状火器,火球在战场上的核心地位被彻底取代,最终沦为军械库中蒙尘的遗物。(曹 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