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 解读《宿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策
来源: 中安在线 2026-07-13 11:38:49 责编: 吕中石

7月8日,宿州市政府新闻办在市规划馆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褒扬科科长郝伟到会,向大家解读《宿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策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徽省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拥军优属政策,切实维护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家庭合法权益,有效解除广大官兵后顾之忧、稳固军心士气、夯实双拥工作根基,宿州市结合市域实际,印发并全面实施《宿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详细解读政策核心内容、优待举措、办理流程及工作要求。

军人肩负卫国守安、建设国防的特殊使命,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既是拥军优属、尊崇军人的重要抓手,也是做实军人善后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深化双拥创建、助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举措。《办法》严格对标《教育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全国双拥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先工作的若干意见>》《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立足宿州本地教育资源布局和军人家庭实际需求,进一步摸清优待范围、细化优待标准、规范办理流程、压实部门责任,构建覆盖学前、义务教育、高中、中职全学段的系统化、规范化优待体系。

在优待对象上,《办法》实现精准全覆盖,明确优待群体包含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或在职病故军人子女,同时将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子女、安置期内军队退役官兵子女纳入优待范围。此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同等适用本办法,最大范围落实暖心拥军政策。

在核心优待举措上,实现全学段精准保障。学前教育阶段,坚持就近就便、尊重意愿原则,统筹安排至辖区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免除规定外所有费用。义务教育阶段,优先安排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针对乡镇以下驻地部队军人子女,可协调安排城区优质学校就读;军人子女转学可优先办理,初中学段转学可享受转入学校省示范高中到校指标,切实保障教育连续性、优质性。高中招生阶段,实行梯度加分投档政策,最高可加20分投档,同时明确加分不叠加、择优享受原则,总分相同情况下军人子女优先录取。中职教育阶段,军人子女可在全市范围内自由任选中职学校,充分满足个性化就学需求。

在部门分工与办理机制上,宿州市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体系,由市教体局牵头,联合宿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专项工作小组,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审核、公开公示、监督问责全流程工作机制。明确部队、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双拥部门、教育部门各司其职、层层审核、逐级把关,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同时严格规范办理时限,区分日常入学优待、中考加分优待两类事项,明确材料申报、审核、公示节点,实现标准化、常态化办理。

在纪律监管上,坚持公平公正、阳光透明。严格规范材料审核、资格认定、名单公示流程,仅公示学生优待信息,严格保护军人个人信息。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对违规获取优待资格的一律取消待遇,对失职渎职、徇私舞弊人员依规依纪追责问责,切实维护政策严肃性和教育公平。

下一步,宿州市各相关部门将全面抓好《办法》落地落实,持续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强化政策宣传、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切实把拥军优属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持续擦亮宿州双拥工作品牌,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关爱军属、支持国防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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