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军人休假工作暂行规定》
施行以来
探亲路费的发放工作
也相应作出了调整
很多战友对于探亲路费
非常关心
“探亲路费到底发给谁?
能发多少钱?
如何办理?
……”
今天,小编专门梳理了重点内容
一起来看看吧
享受对象有哪些?
1.军官、军士、转改文职人员与其配偶、父母、配偶父母以及抚人不在同一地生活的。
2.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批准招录聘用的第二年起,经文职人员管理部门核定,符合探望父母或配偶条件的。
“不在同一地”如何界定呢?
“不在同一地”是指军队人员部队驻地和被探望人户籍地不在同一地级以上城市或地区,且实际不在一地生活。
探亲路费中的“探亲里程”是如何确定的呢?
“探亲里程”,是指军人所在部队驻地和被探望人户籍地为起终点确定的计发里程。实际操作中,利用“军队探亲路费管理系统”自动计算。
如何计算?
探亲路费不是凭票据计算的,是根据探亲里程、年次和文件规定的保障标准确定的。主要包括往返的交通补助费、中转住宿补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
1.交通补助费
2.中转住宿补助费
军官、军士探亲途中必须中转且住宿的,应当发放中转住宿补助费,每人每天350元,往返各计发1天。
3.途中伙食补助费
驻地在陆地边防线和特类、一类、二类岛屿,以及距最近县城100公里以上的荒漠戈壁牧区林区的军官、军士探亲,从驻地到最近机场、火车站或者长途汽车站,往返可以计发途中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100元。
探亲年次是什么意思?探亲路费具体要怎么计算?
结合提到的两个问题,我们分情况举例——
例一:符合探望父母条件的干部、军士,每年按照本人全额标准计发1次往返探亲路费。
当年内探亲里程、条件发生变化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本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审核报批后重新核定计算探亲路费,高于原发放数额的予以补差,低于的不予扣回。每年6月、12月各集中办理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