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征兵工作激励措施
来源: 安徽征兵 2023-12-31 22:50:45 责编: 吕中石

2021年3月,省征兵办联合省委、省政府8个部门出台《安徽省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提高贯彻落实质效,进一步激发我市大学毕业生(含上半年入伍、当年能如期毕业的毕业班学生和已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下同)参军热情,充分调动各级征兵工作机构和人员积极性,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强化目标牵引

“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市及各县(市、 区)大学毕业生征集比例稳控在70%以上,退兵比例控制在1%以下,不出责任退兵和廉洁征兵问题。各县级征兵办根据辖区人口、教育、经济发展等情况,合理确定各基层单位大学毕业生征集比例,各乡镇(街道)年征优比例控制在60%-80%、各行政村(社区)力争每年有1-2 名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具体任务指标,由市、县两级兵役机关逐年确定并逐级下达。

二、细化激励措施

各县(市、区)和辖区高校、阜阳技师学院要严格落实《措施》10个方面56条“硬核”举措,结合实际发挥主观能动性,细化拓宽更多激励措施,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

从我市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其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一次性入伍奖励金高于我市的,由入伍地县级征兵办补齐两地奖励金差额;

辖区高校每年招聘辅导员时,符合招聘条件且由我市入伍并退役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军分区、人武部招聘专(兼)职教练员、社会化服务保障人员、基干民兵干部骨干优先录用我市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专武干部岗位时,专业不受限制;

在全市公务员招考中,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可以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5%左右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

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其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各县(市、区)也可安排部分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招聘我市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优先作为推选进入村和社区“两委”班子、专职工作人员人选。

三、加强宣传发动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兵役机关要密切协同,每年初制订征兵宣传方案,指导各相关部门将征兵宣传纳入社会公益宣传范畴,充分利用宣传载体,常态化组织征兵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兵役法规学习和征兵政策宣传作为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防教育行政督查范围。各类学校要把征兵宣传纳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统筹推进。辖区各高校要在课程设置、 校内网络、社团活动、就业招聘等各环节,深入开展征兵政策宣讲,增强大学生依法服役意识和参军报国热情。

四、建强高校主阵地

辖区高校和技工类院校主要负责同志为本校征兵工作第一责任人,学工部门牵头负责高校征兵工作站建设和运行,落实征兵工作经费专项预算。2022 年,辖区高校和技工类院校全部建成并常态运行“两站两服务”平台机构。市、县两级兵役机关每年积极协助各学校组织国防教育、军事训练、 军事日、兵役工作培训等特色办学活动,有条件的可联合探索成立“国防预备班”“兵员预储班”等,提前做好优质兵员储备。

五、严格落实奖惩

各县级兵役机关要将兵役征集情况特别是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乡镇基层单位党管武装和个人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在省、市征兵“五率”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列入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参评范围,该单位专武干部或乡镇领导作为先进个人参评对象,县级兵役机关会同组织部门推荐该单位专武干部纳入优先考察使用范围。年度没有完成征优任务的单位,当年党管武装考核不得评优,相关责任人绩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连续两年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党管武装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由县级兵役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实施约谈并责令作出检讨,同时会同同级组织部门视情将专武部长调离工作岗位。

六、搞好服务保障

严格落实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四个优先”,做到合格一个征集一个。对于身体检查不合格的青年,县级征兵办要专门组织专家会商,为其提供调理和治疗参考。县级征兵办要对大学毕业生应征青年落实单设体检时段、先行组织政考、指导身体调理、专人组织训练等专门保障,专项督导相关单位落实入伍奖励、学历升级、就业创业等相关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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